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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及评定
2018-09-10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申请范围为二、三年级学生(不含进修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

    三、学生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至少有一项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

    四、审核   

    (1)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对于这部分人选,会严格评审条件,宁缺毋滥。

    (2)对于无故旷课、迟到、早退,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打扫教室、宿舍卫生等行为严重的学生,不得享受国家奖学金,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