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测评阶段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按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
二、班级评议、先进评选阶段
根据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相关规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其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的相关条款执行。评定按《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初步审查,公示异议阶段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各分院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后,予以公示。
四、审查审批阶段
分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批。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查后,报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审核汇总表》,由学生处综合审查后报学院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须同时上报主要事迹单行材料。学院奖学金由各分院评选并初审,学生处审查,学院审定。
五、表彰奖励阶段
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审批后,择机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分院先进集体和个人待分院表彰名单确定后,以分院为单位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